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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几天前,因小孩烫伤后,到医院住院治疗后,病情有些好转,突然小孩重病,抢救无效死亡,也许这些应该是医院的误诊,但我们是农民现在怎么办

医疗纠纷 2018-12-31 09: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医院误诊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根据鉴定结论依法维权。
    若当时没有明确诊断的,属于误诊,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医院误诊肯定是要负责任的,但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而且医院随便说下,都可以推卸责任,别说耽误病情了。
    医院误诊,可以索赔, 跟医院打官司,很麻烦,因为在医院在做所有有风险的事情前都会需要病人方签字画押,再出现任何问题时,医院都不负责任。
  • 审判中,衡量医院是否存在过错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判断。
      1 是否具备准确诊断的条件,如病人是否能清楚、完整地陈述病情,诊断所依据的其他客观性资料是否完备,特别是各种检查报告是否及时产生,病情是否稳定等。
      2 是考察具体的诊断、治疗过程。考察医疗机构在诊断前问诊是否全面,有无进行必要的辅助检查;在初步诊断后对病情变化是否密切观察,有无根据病情的发展、症状的表现和变化来修正自己的诊断;是不是存在过分自信的情况,对疑难、不典型的病状,不经会诊、讨论就盲目下结论。
    总体而言,就是以客观标准考察医生诊断时的心理状态,考察其有无尽到谨慎的注意义务。
      3 是医院的等级及所处的地域间发展不平衡,医疗水平和条件差参不齐。对于诊断的辅助手段也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
    因此对疑难杂症的诊断难度增加,往往级别越高的医院因其整体的设施及技术力量等因素,医疗水平就越高,因而诊断能力就越强。
      总言之,判断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关键就是审查医患双方就医院履行义务“当”与“不当”。
    如果医院履行义务“不当”,即有过错,就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 医疗意外,是指由于患者本身体质异于常人或者病情在目前的科学范围内还没有解决办法而造成不良后果。医疗意外和医疗事故罪都可能造车玩那个病人死亡或者身体健康受到严重损失,二者最主要的区别在于医生主观上是否有失误。
    如果病患死亡时因为医生的主观原因造成的,那么构成医疗事故罪。如果是因为义务因医务人员难以预料或难以防范的因素所引起,由属于医疗意外,不能以犯罪论处。如上述后果是医疗意外与医疗事故罪中的疏忽大意过失颇为相似,二者不但都发生了严重后果,而且对严重后果的发生都没有预见。
    二者的区别在于,疏忽大意过失对严重后果的发生是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医疗意外是对严重后果的发生是难以预见而没有预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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