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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朋友的女儿离婚了,孩子被判给了那个女人。法院裁定该男子应每十三个月支付一次孩子的赡养费。现在该付赡养费了,但那人还没有付。你想直接去法院强制执行吗?

离婚 2022-06-26 16:4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家中孩子不赡养父母的,父母可以通过居委会或村委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官通过调解或者判决让儿子依法履行赡养义务。如果儿子拒不执行的,法院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比如冻结儿子账户,直接划拨存款等方式,迫使儿子履行赡养义务。
    子女在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没有劳动能力的或者而生活困难的父母,可以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同时,对于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如果其父母死亡或父母无力赡养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也是有赡养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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