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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业务中挪用资金是否构成犯罪

刑事辩护 2022-06-27 13: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法人借款是否属于挪用,要看该笔资金的实际用途。如果该笔借款,确实用于公司业务,而且借款没有及时还上,是因为发票没有及时报账,获其他合理原因,资金并没有为其个人使用,或者转借,则此种情况不构成挪用资金。
    如果借款只是一个名义,并未用于公司业务,则属于典型的挪用资金罪
  • 构成要件如下:
    1、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
    3、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等等
  •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的资金的使用权。行为人挪用本单位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使单位失去对该资金的控制和支配,必然影响公司、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损害股东、债权人、公司企业和其他社会公众的利益,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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