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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是农村的,小明上小学二年级。5月30号那天是星期五,学校老师跟学生说提前过六一,到学校去搞活动。所以那天就没上课,早上是猜谜啥的,下午是在学校里自由活动。

下午快放学了,我去学校接的时候。听学校的学生说我家的小明被同班的一个同学从双杆上踢下来,手都肿了。我去教室一看,一个班的学生都在,小明脸色发白的坐在位子上,一只手肿的老大。我问他们班的同学:他是怎么摔的。同学们都指着(小林)说:是他,他和小明在楼下玩双杆,小明不小心踢到了小林,小林就踢回去,就把小明踢掉下来,手就肿了。我又问他们说:那老师呢。他们说老师没在。

然后我就带着孩子去找老师了,但是找了一圈没找到,最后问门卫,门卫说老师可能回家了(星期五下午放学很多老师都会回去,平时是住在学校的),你去找校长。我把小孩带去找校长,校长也是办公室刚要下楼,我问校长说:小孩摔成这样了,怎么连个老师都没在,也没个人通知我们。校长没说啥,找我要了个电话就带小明去了镇医院。到医院拍片说是骨折,因为不好治疗,医生叫我们转到市医院。市医院是我们自己去的,校长没去。在市医院住院,医生说先打石膏,不行就要做手术用钉子固定。石膏打了几天,骨头不能愈合,医生说只有手术。手术那天,校长来了。然后就都没再来了。另外医生说这手上打了钉子,以后手会有后遗症,不是外翻就是内翻。

现在出院了,农保不能报销,(他们说是因为第三方的责任,农保不能报销)。小明在学校有买保险,但是不能全报销。加上这以后的复查和以后还要再做一次手术取出钉子,这些不能报销或不能报销的部分该由谁出。小明的营养费怎么办。手留都下了后遗症了。

找校长,校长说是你们两家小孩的事,他学校没有责任。还说事情发生的时候已经放学了,老师当然不在了(小明还没放学就摔的,但那时候是自由活动)找小林家长,他说小孩在学校发生的事,你去找学校。

所以想问问这是谁的责任,该由谁来赔偿,还是我们自己的责任。

交通事故 2018-12-28 21:5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各地的赔偿标准都不一样。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岁内)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岁至十八岁)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   病人在医院摔伤,是否是医院的责任,要看是怎么摔伤的。
      如果是因医院的原因造成的,如地板有水,病人可以要求医院赔偿,如果医院拒绝,病人可以通过医院的上级主管部门卫生机关投诉。
      至于投诉有没有用,要看该卫生机关的工作人员是否行政有作为。如果不作为,则投诉没有用。
      病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你好,如果医院有过错可以要求赔偿,你可以起诉到法院,做医疗事故鉴定,追究医生的责任,根据鉴定结果主张损害赔偿,希望我的回答能让你满意。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宿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含抚养费赡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后续治疗费、美容费.因赔偿数额及项目涉及因素较多,如需赔偿法律意见可再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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