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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男方不在。也不露面。在外地不回来怎么办理。我去他那边也不方便。怎么向他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

离婚 2018-12-21 06:3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第40条规定,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从上面的有关规定可以看出,处理共同债务,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原则。
    2、协商一致的原则。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双方应从各自的实际承担能力和经济来源出发,协商一致解决,可多可少,也可由一人全部承担。如果协商不成,可向人民院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决定。
    3、依法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原则。
    4、坚持男女平等与保护妇女利益相结合、考虑双方当事人实际履行能力的原则。
    5、采用举证倒置规则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 1、根据《婚姻法》,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2、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3、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4、男方不同意协议离婚,如果你要求离婚,可以在本地起诉男方,要求离婚,并要求男方承担孩子的抚养费。
  • 协议离婚需要到一方的户口所在地,起诉离婚需要在对方的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 我可以帮助到您,如有需要可电联。
    1、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2、【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均分。 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 离婚证办理一般无法异地办理,是需要公民带上相关资料(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结婚证原件)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的,若公民异地办理居住证的情况下,可以到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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