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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请问我与1个网络公司签订了合同,当时他们承诺的服务,还有货品价格和利润都是假的,这个我有网上的聊天记录的。合同内规定时间内的服务也没有提供,请问我可以解除合同要回我的加盟费吗?后来他们给我签了1份退款协议,可直他们公司签了字盖了章,我没有签字,请问这样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合同纠纷 2019-01-07 14:1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合同签立之后,双方务必要各执一份:加盟者一定要切记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约内容,确保自身权益。在签订加盟合同时,也要注意违约金的有关约定,可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款约定的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借款利息的四倍的有关司法解释,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在四倍以下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
    如目前人民银行规定的标准为每日万分之三,则可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为每日1‰。
  • 《民事诉讼法》第89条的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具有法律效力。即调解书生效时间为送达当事人之后。法院主持当时人进行调节达成协议时,该协议并不是立即生效的,在法院制作调解书和送达之前,当事人都有权利反悔。
     以房屋买卖协议为例, 房屋买卖协议中,作为个人,签字或者按指印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的签字和按指印的行为,都是对合同内容进行确认,并表示受合同约束的意思。
    所以,在签订合同时,可以只签字或者只按指印,也可以即签字又按指印,法律效力是相同的。
  • 所谓的加盟费,指的是总部在开店前帮加盟者做整体的开店规划,及教育训练所收取的费用。而权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总部的商标,以及享用商誉所需支付的费用,这是一种持续性的收费,只要加盟店持续使用总部的商标,就必须定期付费。
    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
  • 解除合同的有效方式之一:  协议解除
      协议解除的程序,是指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将合同解除的程序。其特点是:合同的解除取决于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不是基于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也不需要有解除权,完全是以一个新的合同解除原合同。
    它适用于协议解除类型,并且在单方解除中,只要解除权人愿意采取这种程序,法律也应允许并加以提倡。
      由于协议解除程序是采取合同的方式,所以要使合同解除有效成立,也必须有要约和承诺。
    这里的要约,是解除合同的要约,其内容是要消灭既存的合同关系,甚至包括已经履行的部分是否返还,责任如何分担等问题。它必须是向既存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发出,并且要在既存合同消灭之前提出。
    这里的承诺,是解除合同的承诺,是完全同意上述要约的意思的表示。协议解除是否必须经过法院或仲裁机构的裁判?我国法律未作这样的要求,允许当事人选择:或者经过法院或仲裁机构的裁判,或者直接由双方当事人达成解除原合同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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