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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有两个户口当时年龄不够,他家里为了分国家的地和钱当时他家准备拆迁,非让我半个假户口,然后用一个户口结婚了,现在因为大半年我没怀孕他一家不愿意要我了,我们闹离婚,派出所把结婚的户口注销了,那我们的婚姻还有效吗?我们双方都愿意离婚就是我办不了那个身份证,拖了半年多,现在那个户口才注销,我应该怎么办啊?拜托你了,帮帮我吧!派出所把结婚的户口注销了,那我们的婚姻还有效吗?我应该怎么办啊?

综合法律 2019-02-06 15:2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随着新婚姻法的实施,以前的婚前个人财产经过一段时间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条款被取消。因此,婚后财产分割的只能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分割的一般原则是:平均分配。
    但是由于生活的复杂性,生活中的夫妻双方很难达到条件相等的情况,总会发生一方较弱、一方出轨、一方家暴等等情况。因此,在分割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时,按照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照顾无过错方、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方便生活等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所以,婚后财产分割并非像法律规定的那么简单,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分割。
  • 协议离婚的程序是:

    1.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必须就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以及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达成一致。

    2.到夫妻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须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离婚协议书。

    3.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查验相关材料,询问夫妻双方的离婚意愿,审查离婚协议书。

    4.审查后,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5.颁发离婚证,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 协商不成 委托律师 办理离婚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章 离 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离婚后户口办理所需手续:
    (1)带上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工作人员会给你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把你的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
    (2)带着户口迁移证去你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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