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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和我老公办了结婚证,我公公把房子过户到我老公名下没有我的名字,离婚的话我没有份是吗

离婚 2019-01-09 20:3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结婚后应当遵循一夫一妻制度,不能够再次与他人结婚,否则会够城重婚罪。但是如果结婚后只是他人进行同居而没有以夫妻的名义,则不构成重婚罪,只是违反道德,在一定程度上如果因此而导致夫妻双方离婚的,属于过错方,依法会被要求给付对方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
  • 涉外婚姻,是指一国公民和另一国公民(包括无国籍人、双重国籍人)之间的婚姻。在中国,指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办理的结婚、离婚或恢复结婚。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工资薪金等购买的房屋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涉外离婚管辖情况
    1、若涉外婚姻的双方当事人在国内均有住所,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2、原告是我国公民在我国境内有住所,被告不在我国领域居住的,原告提起离婚诉讼时,由原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 《婚姻法解释一》的规定:
    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因此,没离婚是不可以与他人结婚的。否则将够成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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