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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出租时,阳台洗衣机的水龙头没有关闭。由于温度下降,水龙头冻裂,跑水。由于租户没有回家,水阀没有及时关闭,楼下被淹。现在楼下要求赔偿,谁应该负责赔偿责任

损害赔偿 2022-07-02 09: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要求赔偿,受漏水损害的一方应首先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补漏作出鉴定报告;鉴定出来后,如果是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
  • 业主已装修入住的或者由于自己施工造成漏水,使楼下被淹,由楼上业主负责。但物业公司需尽到自己的义务,在发现漏水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减少损失,并及时通知相关业主。如果物业没有做到是不能免责的
  • 房屋漏水原因主要有三种:一是房屋本身存在质量问题;二是业主使用或装修不当;三是正常使用、老化造成漏水。依据漏水原因不同,相关的责任也有不同。 一般属于工程质保的范围。 按照我国《建筑法》第62条规定,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
    (1)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
    (2)屋面防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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