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损害赔偿法律问答

东莞
损害赔偿
卖主出售假货并威胁我。我该怎么办?
一、卖假货去哪里举报1、卖假货的举报方式如下:(1)消费者可以直接拔打工商部门的投诉电话的,同时可以选择去当地的工商行政部门进行举报;(2)也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二、出售假货怎么处罚出售假货的处罚如下:1、一般销售的数量不大,且没有造成一定严重影响的,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2、如果销售的金额超过了五万元,则起属于金额较大的类型,应当判处徒刑或者根据情节处以拘役,同时不免除判处罚金;3、金额特别巨大的,可能会面临7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可能会没收全部财产。
东莞法律问答顾问
东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学校的投诉电话是多少?
投诉学校可以通过以下方式:1、当地的教育部门或者是政府其他职能部门,可持相关证据进行投诉;2、拨打中国教育部投诉电话反映情况;3、登录当地教育局的官网,进行网上投诉;4、向中国教育部邮箱或写信举报。申诉权是指公民对因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的错误或违法的决定、判决,或者因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致使他或他的亲属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有权向有关国家机关申述理由,提出改正或撤销决定、判决或赔偿损失的请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第一千二百零一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东莞法律问答顾问
东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父母打13岁的孩子犯法吗??
家长打孩子是否犯法,需视情况而定:1、如果父母只是出于教育教导的目的在适当的程度内,没有造成孩子身体和心理上的伤害则不属于犯法;2、如果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则是犯法行为。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主体,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2、客体特征,故意伤害罪侵犯的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利;3、客观方面特征,故意伤害罪在客观方面须要有伤害行为;4、主观特征,故意伤害罪在主观上表现为,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使他人身体受到伤害,并且希望或者放任伤害结果的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东莞法律问答顾问
东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我的孩子被别人打了,但是那个派出所解决不了怎么办?
孩子被打报警后,警察会依据是否构成犯罪作出不同的处理。如果不构成犯罪的,会进行调解,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伤害较为轻微,达成协议的,一般不进行治安管理处罚。被打伤了,可以先报警,经过司法鉴定后如果达到轻伤及以上的,对方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达不到,不构成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东莞法律问答顾问
东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请问专项附加扣除是扣款还是退款
专项附加扣除不是返钱。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进一步增强税制的公平性、合理性,这次个人所得税改革在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的基础上增加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项附加扣除,体现了个人生活和支出的差异性和个性化需求,实现精准减税。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条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六条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七条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东莞法律问答顾问
东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囚犯在监狱里生病,进了监狱,他也没有立即通知家人。病人死了。监狱有责任吗?
【法律分析】如果是监狱的原因导致犯人死亡,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罪犯在服刑期间死亡的,监狱应当立即通知罪犯家属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罪犯因病死亡的,由监狱作出医疗鉴定。实践中应当区分情况处理: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是因工死亡的,予以补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参照国家关于职工保险的有关规定予以补偿,如果是自杀或因自伤自残或因病拒绝治疗导致死亡的,属抗拒改造行为,监狱、看守所不予赔(补)偿,如果是被其他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致死等非正常死亡的,监狱、看守所不予赔(补)偿,如果是因监狱、看守所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致使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人民检察院对监狱的医疗鉴定有异议的,可以重新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罪犯家属有疑义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罪犯非正常死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检验,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五十五条罪犯在服刑期间死亡的,监狱应当立即通知罪犯家属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罪犯因病死亡的,由监狱作出医疗鉴定。人民检察院对监狱的医疗鉴定有疑义的,可以重新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罪犯家属有疑义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罪犯非正常死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检验,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
东莞法律问答顾问
东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1/5
最新知识
法律知识
热门话题
  • 同城律师
  • 律师推荐
  • 省会律师
  • 专业律师
  • 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