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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园工作,雇佣关系,工作时间不小心从台阶上摔下来。另一方应承担责任。这符合人民的普遍规律。

工伤赔偿 2022-07-03 00:0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应该根据具体原因和过错来判断
  • "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为第三人造成的受伤情况,则需要第三人或者劳务工作方承担。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
    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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