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工伤赔偿法律问答
宜春
工伤赔偿
想问下我在公司工作15年,因下夜班有点疲劳骑电动车摔了导致骨折劳动局不算工伤请问这病假工资怎么算?
工伤假并不算病假。职工在遭遇工伤事故后可以申请停工留薪,在此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而病假是职工在生病时请的假期,病假工资一般可以比原工资少。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景德镇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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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律师你好,我从业煤矿断断续续十几年了,体检报告,左下肺少许散在小结节状影,?
你好,可以申请医疗过错鉴定,主张医疗过错赔偿的
新余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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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亡职工家属想要企业先垫付部分抚恤金的相关文件
抚恤金是职工因工死亡后,所在单位给予死者家属或其生前被抚养人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相当于生活费,因死亡而发放的抚恤金,带有抚慰其家属的性质。由于抚恤金不是给予死者的,也不是死者生前的财产,故不属于遗产的范围。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新余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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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在工地上干活出现了工伤,左手骨折了,他是给包工头干活的,应该没有劳动合同赔付的比例大概是多少呢?
劳动者在工地干活受伤了,如果属于工伤,应该由工伤保险基金来赔付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等费用,由单位来赔偿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等费用;如果不属于工伤,则由侵权人来依法赔付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南昌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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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个人开车在雇车工地受伤现在出院了都可以向工地或者我的老板要哪些补偿?
给私人老板打工受伤要求赔偿的方式为: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工伤认定,要求老板按照工伤进行赔偿。单位不承认与员工存在劳动关系,而劳动者又没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的情况下,按雇佣关系中人身损害赔偿的要求向老板索赔。法律依据:《刑法》第三十六条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南昌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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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工伤需要哪些证明材料
申报工伤所需的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报工伤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新余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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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没地方住,公司留宿,休息一天后晚上自然死亡,公司承担多少责任
职工在下班后死亡由谁负责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死亡原因认定是否属于工伤,如确定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人工伤的责任。如果不是工伤,是意外事故的,一般用人单位是不用承担责任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南昌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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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咨询一下,工作中受伤了怎么处理
职工受了工伤的,单位或者其他职工应当及时将职工送往医院接受治疗,并且单位或者职工一方还需要在有效的期限内准备好工伤申请的材料,及时申请工伤认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九江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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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岗位平时需要多说话,嗓子不行能否认定工伤
工伤认定劳动关系争议对工伤认定有影响,存在劳动关系是申请工伤认定的前提。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南昌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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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指食指工伤不能弯曲能赔偿多少
可以申请鉴定,再作进一步判断
宜春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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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工地上班摔伤,请问申请工伤鉴定需要辞职吗
你好,尽快申请吧
宜春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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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年十一月底受的工伤事故,估算要到今年下半年、年末这样子去做工伤鉴定,传统9级工伤事故,那么我赔付的月数的数量是按哪些时间范围算的?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等费用。
宜春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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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下午5点到明天早上8点在医院工作,第二天8点上班,6点下班。这合理吗?
你好,对于休息休假是否有福利待遇这一问题,根据法律的规定,法定节假日是带薪休假的,是有工资的。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法定节假日没上班时应当依法支付工资的。看是法定节日还是法定假日,法定节日上班是支付三倍工资,假日上班是支付两倍工资。
萍乡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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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坏了一颗门牙能让老板赔多少?
需要进行伤残鉴定才能确定
南昌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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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上班涂中骑电瓶车自已摔伤可申请工伤吗
你好,可以提出申请
宜春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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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父亲今年62岁在私营企业工作,工作途中死于交通事故,公司应该怎么赔偿呢?
你好,事故认定结论下来了吗?需要认定工伤亡,才能索赔
南昌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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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在工地上班摔伤,请问工伤认定怎么延期申请
要求公司向人社局申报工伤认定
宜春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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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受伤,出院很久,上司拖延时间,受伤已经九个月了,还没有处理,该怎么办?
搜集工作受伤的证据认定工伤后评残,申请仲裁索赔
萍乡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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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精神损失费怎样赔偿计算
根据鉴定结果确定
宜春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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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一个工人刚进公司三天就折断了两根手指,上班时间违反了操作,这该怎么索赔呢?
首先要进行工伤认定,确定伤残等级,用人单位再根据劳动者的情况进行赔偿,赔偿金额需等伤残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工伤赔偿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工伤保险待遇,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支付,二是伤残鉴定赔偿
萍乡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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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爱人在单位下夜班发病脑血栓,算工伤吗,有无护理费,工资怎么算
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赣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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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本告假了,但企业要我打印原材料并带去,因提早没分配,因此 带上小孩去的,出企业大门口时摔骨裂了,能评上工伤事故吗
您好,建议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如果您认为你的伤害有可能构成残疾的,在伤情稳定的情况下,向劳动局提出,由劳动局指定的工伤医院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你的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如果与单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你处理。
宜春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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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没听主管安排,自己私自操作机器,压断了手,属于工伤吗?
可以要求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一般在工伤发生后30日内由有人单位提出,如果用人单位不提出,工伤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可以在工伤发生1年内提出,受理的部门是劳动局(内专设工伤认定的部门);
宜春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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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7年2月19日工伤,导致泪管断裂,面部有线疤痕,长10厘米以上。我可以评估残疾等级吗?
《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九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第十二条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属于《工伤保险条例》[2]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宜春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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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程建筑房子时 木材折了 压死三个职工 一个受伤 这一工程项目沒有承揽帮我 我的人工费和别的职工一样 别的职工全是我找来的 木材就是我历经房子主人家愿意向木料商订的 我需要承担责任么
应按照承包方和发包方签订承包工程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按照双方的过错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发包方没有按照约定支付承包费,要求支付,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宜春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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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十级伤残一月四千能赔15万吗
工伤,10级伤残赔偿的范围包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的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六十四条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南昌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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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卖涂料的,给老板找的工人,出了工伤该,介绍八有责任不
构成工伤事故责任的要件首先需要确定某一事故是否工伤事故,然后才能要求用人单位根据无过错责任原则承担赔偿责任。而构成工伤事故要件:(1)职工与用人单位必须存在劳动关系;(2)职工必须有人身损害事实;(3)职工的损害必须是在其履行工作职责的过程中发生;(4)事故与职工受到的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5)事故不是由于职工自身。工伤事故不区分职责。假如确定是工伤,就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属于工伤就应该及时请求工伤确定和劳动能力判定。工伤补偿适用无过错职责准则,即由于员工违反操作规程而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同样要承担员工的工伤补偿。
萍乡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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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父亲在工地受伤了,右手大拇指从指甲盖位置断之后又接上了
劳动者遭遇工伤的,可以先进行工伤鉴定,然后根据工伤鉴定结果进行工伤赔偿。
宜春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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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建筑工地打工,因工地地较远,在回来吃饭途中摔伤了能算工
你好,具体受伤的情况呢,是交通事故还是
新余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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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事情是这样的:我在快递公司上班,在上班工作期间,开三轮车收货途中
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伤害的,公司没有责任。只有工作人员在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上班途中的工作人员并没有在执行工作任务,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由工作人员自己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萍乡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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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出了疾病意见书是急性胃炎,建议必要时进一步检查不适随诊,因为没有钱在外地随时就医
因特殊原因需要向工厂辞工,用人单位不批的,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到达时间期限,不用用人单位批准,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宜春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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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一号受的工伤?公司也是一直说安抚的话?工伤鉴定要三个月出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职工工伤复发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其他。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宜春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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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伤要怎么赔偿,有以下几种情况:第一、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第二、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所有工伤赔偿金都应由单位承担
萍乡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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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地上替老板干点工小工不小心摔到了在一起干点工的泥工有没有
叫人来干活摔伤了的,双方按自身过错大小承担责任。叫人干活,说明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新余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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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公司按工伤法赔偿的还能在要求公司再多赔钱吗
公司已经就认定的工伤部分赔偿了,一般不会再额外赔偿。用人单位支付以下工伤保险待遇: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宜春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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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机器出租给对方工地干活?失火烧掉了?对方付多少的责任
要看原因,建议依法鉴定
宜春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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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名施工人员,在工作中行人受伤了我该不该赔偿?
职工因为工作原因过失伤人,用人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无权追偿;职工故意伤人,用人单位赔偿后有权向职工索赔。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南昌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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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上班途中意外摔伤算不算工伤?这个意外就是前面遇到紧急情况急刹车
劳动者在上班期间,自己骑车摔倒,没有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本人对事故要承担主要责任的,不算工伤。但如果发生了本人不承担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则算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宜春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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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厂里被同事打伤了休息了两个月厂里有没有责任负我工资
员工打架受伤如果被认定为工伤,则和公司有关系,可以享受工伤待遇,还可以要求加害人进行侵权损害赔偿,如果不认定为工伤,员工只能要求加害人给予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宜春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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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受伤了,怎么老板和公司不处理
工地受伤公司不给处理的,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萍乡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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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中搬重物导致急性腰扭伤照片结果是腰间盘突出症是否可鉴定
工作长期弯腰,得腰间盘突出不算工伤,腰间盘突出并非国家规定的职业病。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患职业病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其他。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宜春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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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地上出了工伤老板不给赔偿只给医药费有什么方法吗
发生工伤老板只给医药费,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向老板讨要其他工伤赔偿:与老板协商;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他。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新余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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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9年8月30号在船厂工作,从五米高的爬梯摔下来,昏迷一阵
工伤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萍乡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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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工厂上班,因宿舍管理员和车间助理失误,误操作导致我现在变成自离状态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赣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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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险走,出现工伤了,可以自己去司法鉴定做伤残等级鉴定吗?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应由所在单位或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携带诊断证明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进行鉴定,等待结论公布。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赣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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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上摔伤手腕回家后怎么受到赔偿?在没有认定工伤的情况下?
劳动者在工地上受伤骨折,具体可获得以下工伤赔偿: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南昌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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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要办职业病鉴定,我今年准备九月份内退,请问怎么办
办理病退手续应由申请人携带所需材料至窗口,受理人当场审查提交材料是否齐全,对申请材料齐全的出具初审意见报复核,审批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认为符合条件的作出核准决定。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机关群众团体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由医院证明,并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萍乡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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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老公在工地上班被人打了,
职工因为工作原因被同事打伤属于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宜春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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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3年在公司干活腰部受伤,没有及时就医,就在家躺了半个月,就接着过来上班
外伤引起的腰椎间盘突出是可以做工伤鉴定的,具体如下:《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对工伤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组织进行技术性等级鉴定,适用本办法
宜春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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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下班吃晚饭在食堂摔伤了。能不能算工伤?
劳动者在单位食堂摔倒,如果是在休息时间摔伤的,一般不算工伤;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而摔伤的,能算作工伤,单位应当及时为劳动者申报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赣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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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事在工作事不小心眼睛受伤了,去医院看了几次,请问这算不算工伤?如果是工伤老板不承认怎么办
工伤没签订劳动合同的,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宜春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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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作期间发生采购商的索赔单
提起仲裁要求赔偿
宜春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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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楼不出工资?劳动仲裁又不处理怎么办
劳动仲裁后不给工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宜春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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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膝盖受损然后膝盖旁边有个肿瘤膝盖损伤引起疼痛,这种情况
您好,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
赣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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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亲戚在上班期间因生病回到宿舍休息后因呕吐导致窒息死亡,这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的规定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宜春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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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干活右手食指断了半截怎么赔偿
申请工伤认定,再做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以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
新余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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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本人亲戚在煤场上班,因突发脑干出血医学出病危通知,厂方谈赔偿问题,请问可以提那些要求
工伤赔偿需提交的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用人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受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首诊病历、就诊的相关病历资料。
赣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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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我在工厂工作时,别的厂工不小心在高处碰到东西砸到我了
认定工伤评残后才能计算出具体数额。但是也可以协商解决
宜春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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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一个叔叔在外省工厂打工因突发心肌梗塞死在了厂里,请问
工地上突发脑出血的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
赣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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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货运司机,在帮货主卸货时受伤,可要求货主支付药费吗?拒付
运输合同卸货时受伤,如果合同约定承运人负责卸货的,由承运人负责。如果由收货人负责卸货的,由收货人负责。劳动者因卸货受伤的,属于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用人单位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景德镇法律问答顾问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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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指定辩护的情形有哪些
本文将解答关于刑事诉讼中拒绝
指定辩护
的情形,介绍犯罪嫌疑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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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工伤制度
解读机关事业单位工伤制度,了解工伤待遇和费用垫付责任。工伤员工在停工留薪期内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并由单位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和交通、食宿费用。
#工伤赔偿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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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出工伤事故哪个部门处理
工地发生工伤事故,应联系劳动行政部门工伤科或劳动科处理。工伤认定和赔偿可通过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支付。纠纷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解决,法律保障工伤职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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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可要求双倍工资吗
没签劳动合同受伤能否要求双倍工资赔偿?工伤赔偿包括哪些内容?仲裁时效有多长?本文为你解答这些问题,保障你的合法权益。快来阅读,了解更多工伤赔偿的法律知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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