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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这个公司已经待了两年了,现在公司需要帮我们换宿舍,但是宿舍环境很差我没有搬,而且之前上班从来没有值班,现在突然值班也没有值班费。我觉得不合理就没去,现在公司以我不遵守公司规矩来开除我,我前面说的两个公司都没有明确的规章制度只是口头要求,现在公司开除我还不给我赔偿,我两年都买了上海这边的保险,请问我可以得到什么赔偿呢?

保险纠纷 2018-12-25 22:1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缴纳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即便员工同意不缴纳保险企业也必须为其办理保险。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确定。
  • 开除原因不同,享有的待遇不同。
    一、劳动者有法定过错,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合同,没有补偿。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主张赔偿部分损失。
    二、劳动者没有法定过错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没有法定过错,用人单位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解除合同,但应当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
    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按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补贴和津贴、加班工资、奖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本人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计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三、违法解除合同,应当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如被开除,员工可以有以下合法诉求:
    1、代通金要求合理;
    2、非法解除合同的双倍赔偿金也合理;单位应按照你的工作年限支付你双倍的经济补偿作为赔偿金。
    3、补缴社保要求合理;但“赔偿我这段时间空窗期的赔偿费”不会得到支持,因为
    2、中的经济补偿就是对你空窗期的补偿,只不过因为单位违法解除,要支付你双倍的经济补偿;
    6、要求支付开除前的工资要求合法。
  • 用人单位违背劳动法律的规定,不缴纳或不按规定缴纳都是违法行为,均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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