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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我爸爸借给别人16万元钱,当时说是5分的利,前面一直都按期给利息,现在这一个月以来找不到本人了,这个人借了很多人的钱,现在我们该采取什么样的方式要回本金呢?现在手里有他方式写给的借条,身份证复印件,父母家人都还在,就是找不到本人,听说他一共借了几百万的,现在急需通过法律途径或者其它方式要回本金,麻烦您帮助,谢谢!如果起诉,去哪个机构?需要什么资料?

债权债务 2019-01-09 09: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借款本金中扣除。这是因为,贷款人的主要义务就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而且贷款人提供给借款人的贷款金额应当符合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数额,不得从中预先扣除贷款利息,贷款人在提供贷款时预先扣除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利息则要按照实际借款数额来计算。这是由贷款人对借款人担负的贷款金额应当符合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数额的义务所决定的。
  • 只要借条完整准确,日期和签字人都有就可以起诉。
    1、按照日常生活的常理判断,借钱,只要钱给,对方出具借条,这个借贷合同就算完成了,无需其他什么程序性的行为。所以,一般情况下,民间借贷都是以一张借条就可以起诉的,也是可以胜诉的。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
    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4、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 通常情况下,如果离婚时找不到人,可以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判决离婚。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公告送达,在公告送达后仍然没有找到人的情况下,法院会进行缺席判决。
    从而在是双方依法解除婚姻关系。判决双方离婚后,法院还应当对双方的离婚时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分割,并由他人依法对失踪一方的财产进行代为管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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