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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以诽谤罪起诉维权,法院认为起诉材料里需提供一份被告的个人户籍资料,是这样的吗?

刑事辩护 2018-07-13 20: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诽谤罪,是指捏造并散布某种事实,足以败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首先,必须有故意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捏造,是指无中生有、凭空制造虚假事实。所捏造的事实,是有损对他人的社会评价的、具有某种程度的具体内容的事实。
    由于捏造事实,容易使人误信,因而对他人名誉的损害程度比侮辱更为严重。如果行为人散布的是有损他人名誉的真实事实,则不构成诽谤罪。 根据刑法规定,诽谤行为情节严重的才构成诽谤罪。
    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手段恶劣、内容恶毒、后果严重等等
  • 你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权。具体而言:你可以以侵权人为被告向侵权人所在地法院起诉被告侵犯你名誉权,要求被告人承担由于侵权行为造成您的损失。应注意的是,您需要搜集到对方诽谤你的证据(证人证言,录音证据均可)同时需要主张由于被告人的行为给您造成的损失(损失包括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两种,计算损失的标准可以侵权前后对您收入的影响计算)
  • 一般他人对你进行诽谤属于民事侵权,你可以要求对方停止诽谤,并且道歉。不过,诽谤行为达到“情节严重”的,适用我国刑法246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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