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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朋友借我叁万元钱,五年了还不还,我有他写的借条,想到法院起诉追讨,能要回来么?

债权债务 2018-07-14 08: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法律依据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保护。
      《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的规定。
    如果没有将利率写入借条中,出借人一起诉,借款人不承认双方约定,出借人的利息请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 想要那回钱,必须一定要理解对方现在的经济情况,和对方欠钱的证据。
  • 欠钱不还可以起诉,起诉大概的程序如下:


    1、写好起诉书;


    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


    3、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


    4、法院判决;


    5、执行判决。

    民事案件审理时间: 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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