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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江西农村的,我家有个老房子,后来我爸在老房子旁边又盖了栋新房子,两套房子都有房产证,一个是我爸的,一个是我和我哥的。现在老房子那里要修路,房子拆掉补了11万,(我爸兄弟四个,)我爷爷建在,问下这钱需要分给我叔叔他们么,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房产纠纷 2018-12-25 20:4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在共有人之间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房产,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房产,例如离婚时夫妻要求分割共同共有的产权房屋。所以可以先就房产进行协议分割,即双方平等协商后,就房产通过折价或变价补偿的方式进行分割。
  • 刚买的套房 ,房产证没下来,如果是按揭房就不能卖了::
    因为按揭房要卖,是需要经过银行同意的,一般银行是不会同意转让的。
    这需要与银行沟通,如果把银行沟通了,银行同意转让(卖房)就好办了,就可以再找开发商沟通,将原订购房合同上名更改名字(同时也需要银行更名),这样就方便办理房产证了。
    (这种希望是很小的,也很麻烦的)
    因为办理房产证,是按合同上名字办理房产证的。如果没有在开发商处更变合同名字,就需要在办理房产证下后,再进行过户了。这样就会多付过户费用的。
  • 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开发商应在下列期限内办理房产证: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相关知识:开发商办不了房产证怎么办?
    (一)要求赔偿损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二)要求解除合同
    根据《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9条的规定,由于出卖人原因导致办证逾期一年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要求出卖人承担合同解除后的违约责任。这就是说,如果开发商不按照购房合同办理房产证长达一年以上的,那么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且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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