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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在一酒楼上班,因酒楼电箱爆炸火灾,我比警方拘留10天,这不是我的责任,我应该叫公司赔偿我精神选失费吗?

综合法律 2018-12-22 12: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由于火灾引起的财产损失情况较为复杂,接到火灾报案后,一般地说,保险公司将根据案情的需要尽快委托专业的保险公估公司到场查勘和收集索赔资料,并评估损失情况。受灾企业在向保险公司报案索赔后,应当根据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供理赔所需的得以确认保险事故原因、损失程度的所有证明和资料。
      一般情况,火灾过后,公安消防部门将封闭现场并对起火原因和事故责任进行调查,直至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时间一般都在一个月左右。如对公安消防部门认定的事故原因和责任持有异议,受灾企业有权向公安消防部门申请复核。
    如果保险公司对认定的事故原因和责任持有异议,受灾企业亦应配合保险公司及时申请复核。这也再次表明,企业在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以便于保险公司能够尽早了解火灾事故状况并开展定损工作。
      据有关专家介绍,由于每一次事故的损失情况均不同,因此火灾理赔过程必将涉及大量的技术工作。公估公司在确认损失和资料收集完整后,会尽快出具公估报告。保险公司在与受灾企业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会履行赔偿义务。
    值得注意的是,受灾企业还应积极遵循保险公司的损失处理建议,对受损的建筑物和设备进行检测、鉴定和维修,对受损的库存物进行妥善处置,比如尽快转移财产、正常出售或降级出售财产或进行残值处理等。
  • 精神损害赔偿,从两个方面看,最为准确。一方面,从受害人的方面看,是对人格权和人格利益受到损害的救济和补偿。从加害人方面看,是对加害人士实施侵权行为的侵害他人人格权所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侵权行为侵害他人的人格权和人格利益,造成了精神利益的损害或者精神痛苦,是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事实。而这种精神利益损害和精神痛苦并没有财产的价值。法律确定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只是借财产赔偿的形式,对人格关系中的纠纷进行调整。
  • 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方式以造成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为前提。
    在各种责任形式中,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这几种责任的承担,均不能以实际造成他人的财产或人身损害为前提,只要受害人的财产、人身或其他权利遭到侵害、面临危险或受到妨碍,即可要求行为人承担此几项责任;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做、更换这几种责任的承担只以财产受到侵害为前提;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和赔礼道歉这几种责任的承担通常仅以人身权或知识产权受到侵害为前提。
    而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既可以以他人财产受到损害为前提,也可以以他人的人身受到损害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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