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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入住宾馆后个人信息被泄露,而且总是给我安排小姐敲门骚扰我,我该怎么办?说如果我报警就是我嫖娼。我该怎么办?我入住宾馆后个人信息被泄露,而且总是给我安排小姐敲门骚扰我,说如果我报警就是我嫖娼。我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19-05-15 16: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建议你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公安机关应按以上法律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 隐私权具体内容隐私就自己个人私事,个人信息等个人生活领域内的事情不为他人知悉,禁止他人干涉的权利。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它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 刑法有这样的限定,这类事件严重的,当然追究刑事职责,《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三款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背国家限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经过中得到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违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违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限定处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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