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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昨天借水钱,是在58上看到的,说的时候是借一万块钱,1.8分利息,然后让我签了汽车抵押合同,还有借款合同,借条,借款合同上写一个月,我说借一年的,他说一个月一签,还让我按手印,所有字签完后,他给了我6400,说一千gps,900利息,800手续费,900的人工费,也不给我收据,刚开始说的时候gps是两百块钱,他还看我手机有没有录音,我觉得不对,我说不借了,他说给他两千块钱,我知道我上当了,我等他们把我车开去装gps以后,选择报警,没想到警察说这是民事纠纷而不是诈骗,也没调查,他们把我车开回来后反过来诬陷我拿了他们一万块钱,过了一会儿又说是9800,抽了一个月利息?,警察说管不了,走了,我没办法,为了拿车,车钥匙在他们手里,我只能找朋友借了三千给他们,他们又说是一万,他们人多,还威胁我,我只能凑了9900给他们,他们还要我买条烟给他们的头,还请他们吃饭,不然就搞死我,这些我都无所谓了,我绝望的是常州的警察还是常州的警察吗?也不调查。那借条还有一系列的合同上都只有我的签名而没有他们的签名,这么明显看不出来吗?警察看了那些合同的,还有他们说去银行查了我的车贷,诬陷我说我骗他们是全款车,那时候都七点多了,他们去哪个银行查?警察居然不调查,不立案,扯了会儿淡就走了,最后把车钥匙给我的时候,那个头头说了句话,这边的派出所都认识他,他出来混了好多年了然后让我签了汽车抵押合同,还有借款合同,也不给我收据,我说不借了,他们去哪个银行查?不立案

银行 2019-05-19 16:4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找寻其他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准备诉状后起诉就是。  借条是借款关系存在的重要书证,是债权凭证,但不是唯一的证据。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出借人可以通过借贷双方就借款沟通的短信记录、通话录音、银行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借款关系的存在,形成证据链的,法院会判决借款关系存在,借款人应当还款。

  • 1.如果有其他证据,比如录音、短信、微信等能证明借贷事实的证据,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还钱;

    2.法院会对形式有瑕疵的“欠条”或者“收条”,结合其他证据认定是否存在借贷关系,同时对现金交付的借贷,可根据交付凭证、支付能力、交易习惯、借贷金额的大小、当事人间关系以及当事人陈述的交易细节经过等因素综合判断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的规定中有详细介绍,建议查阅
  • 要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前提首先要明确,没有书面合同,并不代表双方没有建立工程发承包法律关系;只要能够证明双方存在相关的法律关系,就可以提起诉讼。在民事活动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平等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及其精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发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也应予以支持。
  • 借条上有借款数额并有借款人的签名,债权债务关系明确,是可以取得胜诉的.为了保障你债权及早实现,建议你在提出诉讼的同时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请求. 具体程序是,先起草起诉状,然后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然后等法院传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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