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我是西安市高陵区的,我哥哥失踪多年,母亲受不了打击成了精神病,家里经济困难,现在我家这边要拆迁,我在给孩子上户口时,派出所在户口本上注销了我哥的户口,说我哥没办二代身份证,所以户口被冻结了,但村里选举村长还给我哥发了选票,请问派出所有权利取消我哥的户口吗?如果我想保留他的户口应该怎么做,谢谢我在给孩子上户口时,请问派出所有权利取消我哥的户口吗?我想保留他的户口应该怎么做

离婚 2019-05-17 13: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
    身份证办理程序:
    1.申领人带本人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
    2.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采集人像信息。
    3.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导登记表》。
    4.缴纳证件工本费。
    5.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导登记表》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
      注意事项:
      公民在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
  • 给孩子上户口,可以由孩子父母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到孩子父母任何一方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  《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规定: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 孩子的户口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  1,如果夫妻双方的户口都是非农业(已经转户)的户口性质的,孩子就是非农业的户口性质;  2,否则,户口跟随哪一方申报的,就是哪一种户口性质;  3,孩子没有享受到拆迁安置政策,是因为出生时间晚于拆迁划定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
    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西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