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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同一产品、同一公司和不同门店之间的价格差异

消费者维权 2022-12-10 06:5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要看案件具体情况判断
  • 按照合同的约定处理
  • 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处理

  • 1、首先,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缴纳消费税。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是指受托方当月销售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如果当月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高低不同,应按销售数量加权平均计算。但销售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和无销售价格的不得列入。如果当月无销售的,应按同类消费品上个月或最接近月份的销售价格计算。


    2、其次,无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缴纳消费税。

    其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其中:公式中的“材料成本”即委托方提供加工原材料的实际成本;“加工费”即受托方加工应税消费品向委托方收取的全部费用(不包括增值税,但包括受托方代垫部分辅助材料的金额)。


    3、最后,在计税依据的基础上,就可以计算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应缴纳消费税=销售额×适用的消费税税率

    或=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的消费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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