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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网上申请贷款的,要交2000元,交完后银行通知书说要交3000元验证还款能力,是真的吗?

银行 2019-05-23 06: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网上贷款让买保险,有两种情况:
    ①正规贷款公司,这类公司一般规模较大,你贷款所需要买的一般是意外保险,以防借款人万一出事无法偿还,保险公司替你还。这类保险保费很低,一般看借款金额来算。
    ②就是一些小网贷公司通过低利率吸引你贷款,然后通过各种手续费赚你的钱,这时候买的保险就要看清楚了,很可能是贷款公司的盈利手段,缴费也比较多。
    作为一个过来人提醒楼主,网贷有风险,贷款需谨慎,别把自己陷进去了。
    千万不要以贷养贷,如果第一笔从网上借的钱无法及时偿还,请放下面子,向亲戚朋友们先借上周转还了贷款,千万千万不要再从其他地方贷款,以防掉进深渊再也爬不出来。

  • 一、个人住房贷款
    1.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是银行信贷资金所发放的自营贷款,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购买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时,以其所购产权住房为抵押物,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而向银行申请的住房商业性贷款。
    2.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政策性的住房公积金所发放的委托贷款,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城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以其所拥有的产权住房为抵押物,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而向银行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3.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凡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同时还可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作为抵押物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这种贷款方式简称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 “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3条规定:借款合同未约定还款期限,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遭到拒绝或表示无力履行的,则债权人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自债务人表示拒绝或无力履行时开始计算;如债务人未表示拒绝或表示无力履行的,或者承诺履行债务的,应当给债务人合理的准备期。
    准备期届满后债务人仍未履行债务的,债权人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自准备期届满之日开始计算。当事人对合理的准备期达成一致的,从其约定;不能达成约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原则上不利少于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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