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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找到的工作,公司除业务员外,还有一位经理和一位总监,但是没有在工商局注册的信息不一致,也不知道在工商局注册的人与现在的经理,总监是什么关系,并且公司所营项目也与工商局注册的不同,我很新进员工入职后都没有签合同,经理也不说,一直没有提,并且面试的时候说没有试用期,带薪培训,,现在我又查到现在的经理之前有一家公司,快2年了,今年6月份才注销,过了2天,我在的那个公司去工商局注册了,而经理在培训时一直说他在总公司那边,现在分公司开了才过来的,,,我迷茫了也不知道在工商局注册的人与现在的经理,总监是什么关系,过了2天,现在分公司开了才过来的

金融 2019-02-05 19:3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试用期的员工也应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可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双倍工资赔偿。

  • 1、专项培训实践中是以正式发票或相关票据为准的,如果没有,一般不认可该数额;
    2、有了培训还要有约定“服务期”,只有服务期没满辞职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
    3、违约金是递减计算的,而且总额不超过实际培训费用;
    4、如果单位有《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情形,员工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且无需支付违约金,还能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如果劳动者同用人单位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的,就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签订的,属于违法现象。单位不在试用期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可以反映到仲裁委员会处理,可以申请双倍工资赔偿。
  • 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有,对中小企业以及企业的影响,主要应当注意一下方面:

    一、完善用功法律程序。

    1、不签订劳动合同得不偿失(超过一月,不足一年仍然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将面临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一旦遭遇群体维权后果很严重)。

    2、不签订劳动合同将视为和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最后有苦难言(超过一年用人单位仍然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就视为已经和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尽可能地完善员工社保(劳动合同法规定:不给员工购买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险,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即每工作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给半年工资补偿,超过半年的给一个月工资补偿)

    4、如果员工经常外出,还应该给员工加买人生意外险,万一发生工伤意外有保险公司承担大部分或者全部责任,特别是在金融危机下,更应该这么做,以便降低风险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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