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于2011年春天结婚,并于2012年7月底首次提出离婚。法院驳回了这个理由,说我没有情绪崩溃,并告诉我,我在分居两年后正在起诉离婚,但我没有放弃。我们已经分居五年多了。我想问一下,我们的婚姻是否仍然有效,还是可以实现自动离婚?

离婚 2022-07-12 13: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我国法律上并没有分居一年自动离婚的这一种说法。《婚姻法》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但是分居两年并不能成为离婚的必要的或者说必定的理由。
    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分居导致分居的满两年的,才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
  • 分居是不会自动离婚的,离婚以办理离婚证为准,如果是诉讼离婚,则以判决书为准。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 在我国,没有自动离婚的这个说法,离婚必须经过法定程序,也就是到民政部门办理的协议离婚,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诉讼离婚。分居离婚是人民法院在调解无效后应当判决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之一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沈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