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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非常不错的朋友,家里接了一个项目需要成立公司,犹豫自身债务的问题无法注册,想用我的身份证注册,也就是说让我当法人代表。我想请问会存在什么隐患?

公司企业 2018-12-31 10:4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明确规定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公开招标又称无限竞争性竞争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又称有限竞争性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 1、一人公司股权转让前发生的债务,原来的股东不能举证证明出让前公司财产独立于其个人财产,债权人有权要求原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未履行出资义务股东通过股权转让协议规避义务、逃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承担债务。
    3、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前债务由原股东全部承担。
    原股东跟新股东以内部协议约定债权债务的承担方式,但是该协议仅对内有效,不能以此为理由拒绝向债权人偿还债务。
  • 按照现行的《公司法》的规定,个人是不能开公司的。 开办公司一般要有2~50个股东方能成立,也就是说起码是2个人以上。 注册公司要看你是开办那一类的公司,一般注入的资金在10~50万元左右。 以下是《公司法》的一些规定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第二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可以单独投资设立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企业改建为公司的实施步骤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 公司变更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是对原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劳动者已经签字,视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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