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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提出离婚,现动迁以有3所回迁楼,但回迁时,签临时房正时有1户写的是男方名,2户写的婆婆名,现在未办理房照,请问女方可以分一套房子吗

离婚 2019-01-01 22:2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通常情况下,离婚时夫妻双方对于房产分割会存在争议,具体情况应当结合我国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确定: 1 ,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2,房子若是婚后买的,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3 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无论婚后另一方有无收入或实际还贷款),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双方平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条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扶养,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扶养是指一定范围的亲属间相互供养和扶助的法定权利义务。
    它没有身份、辈分的区别,是赡养、扶养、抚养的统称·即包括长辈对晚辈的抚养、晚辈对长辈的赡养和平辈亲属间的扶养。我国继承法、刑法使用扶养一词·即采用广义的解释。从国外立法来看·大多数国家采用广义说。
    狭义的扶养专指夫妻之间和兄弟姐妹等平辈亲属之间相互供养和扶助的法定权利义务。东欧一些国家的立法采用狭义说。我国现行《婚姻法》采用狭义说。

  • 1、 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要是在国有土地之上建立的拆迁安置房,能拿到产权证的房屋就可以买卖。如果还没有办理出产权证,凭着拆迁安置协议也可以买卖,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是说风险比有产权证的大一些。
    2、 买卖合同只要符合一般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即可,不论名字是叫买卖合同,还是买卖协议,诚信协议,本质都是房屋买卖合同,和名字没有关系。既然是合同,就要符合法律一般规定的买卖合同生效要件,不能使无权处分等等。
  • 如果双方都没有过错,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平分,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仍然归个人。
    (1)谁先提出离婚,对财产分割没有影响。
    (2)对财产分割有影响的,不在于谁先提出离婚,而在于谁对导致离婚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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