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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关于离婚财产问题!我老公二婚,2012年结婚的,女儿2014-8-13出生的!我们今年年初在成都青白江按揭了一套房子,在合肥全额付款一套小公寓,房子都是两个人的名字。他名下有辆雪福来汽车,我们现在没有存款,还有八万的债务!最近我发现他外面有人了,他和她前妻在一起了,他前妻也把照片发给我看了,但他还不承认,(他是跑市场的,我在娘家带孩子,孩子还没满一周岁,他在安徽,他就是安徽人)!现在我们如果离婚,财产能怎么分?当初我回老家时,他给我写了保证书,说他如果出轨全部财产归我,他净身。。。现在我就想知道如果离婚财产会怎么分???谢谢!我想咨询关于离婚财产问题!但他还不承认,财产能怎么分?现在我就想知道如果离婚财产会怎么分?

离婚 2019-06-14 18:0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一般采用平均主义,即一人一半。但实际分割中,法院会考虑无过错一方、女方的合法利益等,予以适当照顾,就是多分。
    房子应是在婚后购得才是夫妻共同财产,否则是个人财产。
    像房子这种不可分割物,法院会让你们双方先自行协商,谁主张要房子的话,支付对方房子价值的一半价款;都不要房子,双方如果又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你们的申请,对房子进行评估,房子拍卖的价款,一人一半。
  • 男女双方想离婚,共同财产该怎么分割?对于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从性质上说,属于共同共有。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属于双方或一方的收入,无论各自收入的数量多少,也无论其中一方有无收入,夫妻作为共同生活的伴侣,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
    对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均有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 法律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方法,仅有一条原则性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一、外遇离婚可以要求赔偿的情形:
    根据《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起诉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就财产分割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按照共同财产一人一半,个人财产不予分割的原则进行判决。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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