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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证上是两个人的名字,银行贷款是我的名字,离婚时房子归我,那怎么才能除去男方在产权上的名字?

离婚 2018-12-30 09:3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
    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
  • 按揭的房子夫妻离婚后要将按揭款结清后才能办理过记。
      “按揭”一词是英文“Mortgage”的粤语音译,指以房地产等实物资产或有价证券、契约等作抵押,获得银行贷款并依合同分期付清本息,贷款还清后银行归还抵押物。
    按揭是指按揭人将房产产权转让按揭受益人作为还款保证,按揭人在还清贷款后,受益人立即将所涉及的房屋产权转让按揭人,在此过程中,按揭人享有房产的使用权。

  • 1.赌债是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更不是夫妻共同债务。_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非法债务除外,赌债或从事违法犯罪行为所欠债务要么不受法律保护,要么应由债务人自己一人承担)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_若认定为夫妻债务后,借钱一方无法证明这笔钱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还钱一方可以另外起诉要求借钱一方还钱_
    3.若是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诉讼中,没有借钱一方不认可此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法院一般会在离婚诉讼中不予处理该债务,会要求借钱一方再另外起诉处理。_

  • 1、婚前买房属于个人,婚前买房婚后办证也可以只办理至个人名下,办理产权证的时候提供结婚证和购房合同就可以证明是婚前购买的,房产证只能办理至个人名下。
    2、婚前贷款买房属于个人,一旦感情破裂,房子属于婚前付首付一方,但是需要就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对对方做出财产补偿。
    3、婚前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婚后使用个人公积金还贷款,就算对方没有为你还贷,一旦感情破裂,房子属于婚前付首付一方,但是婚后你个人的公积金也是属于夫妻间共同财产的,需要就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对对方做出财产补偿。
    4、婚后单方父母赠与的房屋且只写自己子女的名字属于个人房产
    5、婚后单方父母赠与的房屋,写自己子女及子女配偶的名字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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