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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这样1个情况,我有1个女儿她已经有1岁半了,我现在怀孕了第2胎,还有1个月就出世了,他同意我带走1个孩子,我想带走那1岁半的孩子,但是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我现在怀孕了第2胎,他同意我带走1个孩子,我想带走那1岁半的孩子,但是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 2019-02-25 01:3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父母离婚后跟随母亲生活的孩子有权继承父亲的遗产;
      
    2、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3、法律依据:
      1)《婚姻法》(2001修正)第三十六条 【离婚与子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2)《继承法》 第十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②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的数额的合理要求。
    如果我的答案对您有所帮助,建议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
  • 离婚时双方都不想养孩子,则交由法院判决:
    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因此,离婚时即使双方都不想要孩子也不能不负抚养义务,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也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根据法律规定,2周岁以下孩子一般由女方抚养为原则;如双方均不要,由法院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来确定。
    因此,如果双方都不想要孩子由法院判决吧。
  • 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孩子2岁以内属于哺乳期,规定孩子归女方抚养,
    孩子超过10周岁,父母离异,需要征求孩子意见,看孩子愿意跟谁生活,
    2--10周岁之间,需要父母自行协议孩子抚养权问题,打不成协议,可以上法院申请司法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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