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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16年离婚,男孩14岁。当时,法院判给了我前夫赡养费,一栋大楼值孩子赡养费。现在我的前夫在外面工作,他不关心孩子们。现在孩子们和我住在一起,我可以起诉回去吗?

离婚 2022-07-18 09:5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男方不履行抚养费义务,是可以起诉他的。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家中孩子不赡养父母的,父母可以通过居委会或村委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官通过调解或者判决让儿子依法履行赡养义务。如果儿子拒不执行的,法院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比如冻结儿子账户,直接划拨存款等方式,迫使儿子履行赡养义务。
    子女在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没有劳动能力的或者而生活困难的父母,可以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同时,对于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如果其父母死亡或父母无力赡养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也是有赡养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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