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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私人哪里用房屋抵押借款?时间是一年期限?现在才15天??他要去做房屋解押公证而且委托书还是借款人的???我想问问?他这样做是为什么?我在私人哪里用房屋抵押借款?时间是一年期限?现在才15天??他要去做房屋解押公证而且委托书还是借款人的???问问?他这样做是为什么?

债权债务 2019-05-17 08:3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产抵押贷款一般年限最高可贷款30年。房产抵押贷款:
    一、抵押房产用于企业经营:需准备资料:借款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流水、大额资产证明等;本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公司章程、近1-3年公司财务报表、企业银行流水、企业经营或融资用途证明资料;额度:经营用途一般最高可以申请到房产评估值的七成;利率:利率视银行政策及借款人资质不同在基准利率上上浮20%以上;年限:一般为五年以内。
    二、抵押房产用于个人消费:需准备资料:借款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流水、大额资产证明、个人消费用途证明;利率:抵押房产用于个人消费用途时,一般执行基准利率或是上浮10%;年限:一般为十年以内。
    三、抵押房产用于购买商用房需准备资料:借款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流水、大额资产证明、购买商用房合同;年限:最长三十年。
    四、房屋抵押银行贷款程序:
    1、您需要在银行的营业机构开立活期存款帐户;
    2、请您按要求填写借款申请表,根据银行的指示提交申请表与规定的材料;
    3、由银行业务经办人员或指定的律师对您进行家访,调查您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4、银行审批通过后,通知您审批结果,并与您签订借款合同;
    5、视情况办理保险、抵押登记、公证等手续;
    6、中信实业银行将贷款直接划拨到合同约定的帐户中;
    7、请您按借款合同的规定还本付息。
  • 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利率的回答如下:房屋抵押贷款办理额度、年限、利率:
    1. 个人房屋抵押贷款可办理最高额度为房屋总值的7成;
    2. 办理期限10年-30年,可自由选择;
    3. 房屋抵押贷款利率年息
    4.9%;
    4. 办理区域包括天津市内六区及周边地区!
    5. 办理前期无任何费用,不押任何原件,办理成功后再收费! 房屋抵押贷款办理基本条件:
    1. 借款人名下有已取得产权证的天津地区大产权私产房,产权清晰明确;
    2. 房屋类型包括个人住宅、商铺、公寓、别墅、经济适用房等等;
    3. 贷款用途主要用于个人购车、装修、旅游、出国、购买家具等等;
    4. 借款人必须年满18周岁,借款人年龄+贷款年限不超过65周岁;
    5. 房屋面积基本要求40平米以上,房龄30年以里;
    6. 处于按揭、抵押状态中的房产,无需清尾款,可直接申请办理二次房屋抵押贷款;
    7. 父母、亲戚名下的房产也可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只要产权人同意;
    8. 产权人年龄过大,可通过三方抵押贷款的形式来完成办理;
    9. 个人征信逾期严重、不理想,黑户等均可成功操作办理;
  •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人是指以房地产作为本人或第三人履行债务担保的企业法人、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抵押权人是指接受房地产抵押作为履行债务担保责任的法人、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抵押物是指由抵押人提供并经抵押权人订可的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担保的房地产。
  • 对于借款合同者主债务的诉讼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对于当事人间约定了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诉点应为该还款之日;未约定还款日期的,从权利人可行使权利之时起算,但从借款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再予以保护。
    在分期偿还的借款,则每一笔有明确履行期限的还款在到期之日即单独起算该笔借款的诉讼时效。至于主债务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以及延长皆适用《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
    关于诉讼时效期间起算点的确认标准,我国立法采用了“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说”,体现在法律条文中即为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但是,对如何理解 “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说”,理论界与实务界分歧却很大。对于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的问题,即属其一。对此,有观点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由于借贷双方事先并没有约定归还借款的时间,所以诉讼时效应从借款的第二天开始计算,因为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权利人从第二天起即可随时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若债权人在借款的次日起,在法律规定的两年诉讼时效期间内未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债务人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抗辩的,法院就应驳回债权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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