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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欠了别人20万,有欠条。现在人家来要,我爸爸他没有钱还。人家要起诉我爸爸会怎么样?

离婚 2018-07-14 13: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信用卡欠款,如果没有钱还,本金不超过10000元的情况下,是不会被起诉,超过一万以上的话,有可能被起诉和判刑的。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19号):
    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
    3、《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 但事实上这两种书面证据在司法实践领域有着不同的含义:  
    一、借条证明借贷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  
    二、借条肯定存在借款关系,而欠条则不一定存在借款关系(即现金流转关系)。  
    三、借条形成所依据的是双方的借款事实。欠条所依据的事实则多种多样,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经济纠纷所产生的欠款,因侵权行为而产生的欠款,因犯罪行为面产生的欠款等等。  
    四、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不同:仅仅依一张欠条提起诉讼的,很难得到合议庭的支持,还需要向法庭说明欠款形成原因及提供相关的证据(如经济纠纷的应当提供合同)。而借条在一般情况下无需证明其形成原因,仅需向合议庭说明借款的时间即可。  
    五、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不同:没有明确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的,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20年内不主张权利,则诉讼时效不再起算。
  • 你好,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
    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
    2、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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