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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房东签订的原租赁合同为一年,押金为1200元。该公司表示,押金在一年内不会退还,日期为2017年3月至2018年3月。合同期满后,房东要求签订一年合同。当时,口头协议没有签订合同,一个月的租金已经支付了一个月。现在已经没有了,房东也没有退还押金

房产纠纷 2022-07-19 02:0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合同到期客户不搬走,出租人是暂时不需要退还押金的,并且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返还房屋并支付逾期使用房屋阶段的房屋使用费并追究其违约责任,费用从押金中扣除,多余的应当返还。押金不足的,还可以要求支付。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 租房合同没有到期而解除合同,提出解除方要承担违约责任与损失赔偿。押金是否退还则要从三个方面考虑:一是合同约定的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是否约定了押金的退返事项);二是看合同双方能否就提前解除合同达成意合,如经双方协商同意了解除合同并退还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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