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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房产证,原住家到了交房日期就是不交房,已经逾期两个月,我可以快递给对方收房通知函,两天后强制收房吗?我有房产证,原住家到了交房日期就是不交房,已经逾期两个月,两天后强制收房吗?

房产纠纷 2019-03-17 13: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实际交付之日是指商品房符合交付条件之后(包括取得竣工验收文件、房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经开发商通知,业主验房后同意收楼,并且签收钥匙。实际交付通常以签收钥匙为准。如果业主认为不符合交付条件,可以拒收。
    就延迟交楼期间,就是违约(逾期交付)。你可以立即起诉,请求履行合同、支付违约金。 房屋交付,从实体上讲的实物移交和法律上的移交。法律上的移交,必须具备法定条件办理相应手续。
    没有备案表,就是“法律不能”。构成了违约。
  • 卖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应如何约定?卖方逾期交房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合同约定的入住期日到来时,卖方未能完工并通知购房者入住;一种是房屋实际并未完工,未达到入住条件,卖方为按合同期日办理入住,也通知购房者入住。  一般而言,针对第一种情况直接约定逾期交付期间的违约金即可,但为防止出现第二种情况,买卖双方为入住条件发生争议,卖方拖延不解决,买方又未能按时办理入住,导致更多的纠纷,因此,买卖双方应明确约定:
    (1)卖方向买方交付房屋即通知买方入住时,应达到双方约定的基本入住条件,首先,由卖方向买方交付《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房屋质量保证书》、《房屋使用说明书》;其次,卖方承诺通水、电、气的,应全部开通,提供的房屋装修标准也应按合同约定达标;否则,视为未达到入住条件,入住日期按双方约定的一定期限顺延,该期限内卖方应达到入住条件;否则视为违约、卖方逾期交房;
    (2)卖方行为已构成逾期交房的,每逾期一日按房价款的一定比例(如万分之三)作为违约金,直到卖方实际交付之日止,逾期超过一定期限的(如3—6个月),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除应向买方退还房价款本息外还应双倍返还定金,支付逾期期间的违约金。
  • 各大中介公司为保证双方交易安全,一般均会要求业主提供复印件,甚至向房管部门查册以确认产权清晰。 可以在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只用于租户存档,不做其它任何用途。
    《房屋租赁许可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一、出租方:
    (1)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的权属证明。
    (2)身份证(如单位须提交法人资格证书和法人代表或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书)。
    (3)房屋租赁合同。
    (4)共有房屋须提交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
    二、承租方:
    (1)承租人为个人的,提交身份证。
    (2)承租人为境外人员的,提交公安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
    (3)承租人为单位或其他组织的,提交有关单位或组织的有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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