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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19岁,因为年龄不够,不能打结婚证,男友是外地的,现在两家人都知道,打算到了年龄才办酒席,我们在一起算是非法同居吗?彩礼男方也准备给我这边,但是我父母说必须要男方家里找个证人来担保,男友家里说不好找,距离太远,人也不好弄,请问必须要证人吗

离婚 2018-12-25 07:1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根据《婚姻法》第十条,有以下情形之
    一的,婚姻无效:
    (一) 重婚的;
    (二)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 未到法定婚龄的。
  • 不算。  构成重婚须具备两个要件:  1.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己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这是构成重婚的前提条件。如果双方  之间均没有婚姻关系的存在,是未婚、离婚或丧偶的人,不能构成重婚。
      一方或双方虽有婚姻关系,但其婚姻己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亦不能构成重婚。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必须经由法定程序认定。对于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的当事人,在其婚姻未经法定程序宣告无效或撤销之前,仍属于有配偶的人,若与他人结婚,构成重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包括两种形式:一是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这为法律上的重婚;二是虽未经结婚登记,但又与他人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这为事实上的重婚。现实生活中基本上是事实上的重婚为重婚的主要表现形式。
      同居不等于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居住。俗称为姘居。
  • 对非法同居行为应作出如下处理:  
    一、离婚后,双方未再婚,在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起诉离婚后,一般应解除其非法同居关系。  
    二、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解除同居关系的,经查证确属非法同居的,应一律判决予以解除。  
    三、解除非法同居时,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教育和财产分割,应本着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及双方过错程度妥善处理。  
    四、解除非法同居,对在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有条件的,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同意。  
    五、解除非法同居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要的财物,按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处理。  
    六、解除非法同居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七、解除非法同居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适当予以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八、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财产的,可按《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  
    九、对于违法情节严重的,应按照《婚姻法》、《民法通则》等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
  • 关于未婚与他人同居,在婚姻法中是不受法律保护,但也不被法律禁止. 法律上没有禁止的权利,并且是人与生俱来的权利,应当有个人保留. 所以不属于非法同居.非法同居是否犯罪,那要看情况:如果是重婚同居,那就是犯罪行为,如果是非重婚而同居,仅仅是谈恋爱生活而同居,那应该不是犯罪行为。只有第4种情况才有可能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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