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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有两个孩子离婚后怀孕没有准生证户口能落在女方吗需要罚款吗要罚多少钱

离婚 2019-03-14 20:3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胎子女,责令补办结婚登记(即不再征收社会抚养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子女,按本条第
    (一)项或者第
    (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2倍的社会抚养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三胎以上子女的,按本条第
    (一)项或者第
    (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3倍以上6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 原则上,怀孕期内男方无权提出并实现离婚,除非女方有法定的过错(如重婚、吸毒、犯罪、孩子是其他人的情况等)。 但女方同意离婚,则不在此限。 为防止女方在法庭审判对其不利的情况下翻脸拒绝离婚,您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1、请女方起诉离婚;
    2、先于达成离婚协议。 (除非庭审期间女方持续同意离婚,否则以上措施并非100%避免被动) 孩子当然归属女方抚养,除非:
    1、女方放弃;
    2、你无生育能力,女方有;
    3、女方死亡,或无限行为能力;
    4、协议。
    5、女方无力,而男方有能力抚养。 ---- 请尽量协议离婚,避免诉讼。 希望建议对您有用。
  • 准生证也就是生育证的办理,关键因素不是初婚或者是再婚,而是孩子的个数,再婚办理的生育证可以是一孩,也可以是二孩,也可以是再生育(也就是三孩子或者以上)。办理哪种证取决于具体的情况。
    而且,这个可能存在省省的差异。一般来说,再婚办理的生育证需要提供的是,离婚证,离婚协议书,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照片等。如果婚前没有子女,以上证件备齐就可以。办理一孩生育证如果婚前有一个子女(夫妻合并)。
    需要提供孩子的户籍证明,办理二孩生育证如果是有两个或者以上子女,这个就属于再生育证,需要提供夫妻户籍地的计生证明了。计生还有个管辖权的问题,在夫妻不属于一个地区(一个区)有可能需要计生关系的移交。
    参考资料是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湘卫指导发〔2016〕1号
  • 住房产权属于房产证的登记人和共有人所有,和户口本登记的其他人无关。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第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房屋,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监护人代为申请未成年人房屋登记的,应当提交证明监搜索护人身份的材料;因处分未成年人房屋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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