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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抚养费对方不给,法院强制执行可以从对方银行卡扣钱吗?

银行 2018-12-31 07:5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强制执行抚养费申请需要向法院提交的资料:
    1.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执行申请书.
    3.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判决书或调解书)
    4.法律文书生效证明
    以上是必备的。如果你有能力,还可以提供对对方的电话号码,财产线索,以利于法院的执行。申请执行人不用向法院交预交申请费。
  • 子女抚养费申请执行书:信息: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个人信息;
      2,申请事项:注明申请金额。
      3,写出具体的申请缘由及事实。
       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出生,
    (民族),(籍贯),(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出生,
    (民族),(籍贯),(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要求被申请人立即执行(执行依据:***人民法院***判决书/调解书),给付 子女抚养费,共计多少X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经法院以 民事判决书/调解书结案。如今,该判决书/调解书早已生效,但被申请人却不履行该判决书/调解书中相应的给付内容,经申请人多次催要后仍拒不履行。
    现申请人与孩子的生活处于极大困境,因此,申请人特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出以上执行申请,望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以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X年X月X日
  • 在夫妻双方能够就离婚这一事情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可以同时先就夫妻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进行协商,在达成共识后再就双方子女的归属权来进行协商,最后得出一个符合法律规定的结果后便可以去民政局进行离婚办理。 要知道,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的内容: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因此参照上述规定,可以对夫妻双方共同的财产进行确定,并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对房产等重要才产先进行协商确定分割比例,同时也可以就孩子的抚养权的归属进行协商。
  • 首先,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其次,就该问题而言,如果女方拒绝给付关于孩子的抚养费用,男方可以起诉。并申请强制执行。同时,只要是女方的财产,法院在不影响其生活所需的情况下,就可以进行执行,这与财产取得的时间没有关系。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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