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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赶集网上找兼职,然后有某某公司说要应聘我,有三家,加我加扣扣,加完QQ加YY,先是一个人接待,然后叫我们进一个频道听另外一个人讲解,然后那个人又叫加他yy号,之后就开始就给我们讲解兼职内容,最后的时候就叫缴纳就职押金,说一个月后退还,我兼职的是淘宝客服,现在她又给我发了一个频道,又听另外一个人讲解,就是所谓的开始培训了,再加那个人的yy号。还叫我们应聘的人不停的改昵称,我都改了三个了。我就觉得是诈骗。我觉得现在的这类的网络诈骗特别多,骗的多数是我们这些学生,平均一个人交了100多块,虽然一个人被骗不叫多,但是成千上万的人被骗,那就是极大的一个数字,我就希望通过法律渠道来维护我的权益,打击这些诈骗团伙的嚣张气焰。所以我希望张律师你能帮到我以及更多的受害者。

合同纠纷 2018-12-30 14:3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网络兼职被骗了两万多,数额较大,涉嫌诈骗罪,应当向案发地公安机关报案。
    2、被害人报案后,符合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启动侦查程序。
    3、能不能追回,取决于案件是否破案,破案后犯罪嫌疑人的赃款赃物是否被挥霍,这个都影响追回赃款赃物的因素。
  • 网络上很多兼职可能是骗局,尤其是一些收益大投入小的兼职,需要谨慎,避免财产受损,一旦被骗,再想通过法律手段拿回的概率会大大降低,不过真遇到骗局也可以及时报警处理。
  • 首先需要注意以下几点,才能保证你在租房时不会被骗:
    1、要细辨别房东真伪。
    (1)一般来说,租房者应请房东出示身份证件、户口本原件,因为现在不少骗子都使用假身份证行骗,而原件与复印件相比更容易辨别;
    (2)请房东出示房屋权属证明原件,加产权证或是使用权证,若产权证正在办理过程中,那么应当出示与原产权单位签署的购房合同;
    (3)让房东多介绍一下房子和周边情况,从言谈间了解房主是否熟知基本情况。
    2、尽量不与二房东签合同。
    二房东通俗地说是指从房产产权人手中将房子租下来、再通过转租获取利益的租房人,这是租房时比较常见的一个现象。很多租房纠纷也与二房东有关,因此,在我们租房时一定要确认出租人的房主身份,查看出租人的房屋产权证明。
    只有确定了房主身份才能避免因为从二房东手中租房而产生的租房纠纷。
    3、签订合同时权利义务要分清。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1年2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12次会议、2010年11月24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4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4月8日起施行。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
    为依法惩治诈骗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所有权,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结合司法实践的需要,现就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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