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拆迁安置房按户籍安置离婚如何分割?

离婚 2022-07-23 09: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后拆迁的,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依法分割。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后因该房屋拆迁而取得安置房屋承租权的,离婚时双方均可承租,承租方对另一方可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 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在离婚时进行分割,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在离婚时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安置房在离婚时是否需要分割以及如何分割,需要结合被拆迁房屋的性质
  • 离婚案件中拆迁安置房分割分为三种情形:
    1、婚前一方的个人房产,婚后被拆迁安置新房:房屋亦未变更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安置的新房应认定为个人财产。用夫妻共同财产补房屋差价,所补差价的比例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等等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朔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