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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二婚,刚结婚四个月,天天因小事吵架,家庭暴力,限制人身自由,经常恐吓,威胁,他不离,我起诉离婚,昨天他带刀行凶杀,我,父母未遂,,判什么结果刚结婚四个月,天天因小事吵架,家庭暴力,限制人身自由,经常恐吓,威胁,我起诉离婚,父母未遂

离婚 2019-04-27 06:5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夫妻一方经常遭遇家庭暴力,不堪忍受想离婚,对方却赖着不肯离婚。跟对方谈不妥,遭遇家暴的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因为对方有家暴行为是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之一。起诉时准备齐全证明遭受了家暴的证据,会增加胜诉的几率,顺利离婚,脱离暴力生活。 遭遇家暴是法定判决离婚的情形之一,分为以下几类:
    一、身体暴力 如夫妻一方殴打另一方致死、致残、重伤的,还有夫妻间经常性的拳打脚踢、咬、掐、拧、推、搡、扇耳光等人身伤害或羞侮等行为。
    二、精神暴力 如以伤害相威胁,以损害家具、伤害动物、打骂孩子相恐吓造成对方精神恐惧、安全受到威胁。
    三、性暴力 如经常以暴力强行与配偶发生性行为,造成伤害后果的;酗酒后以暴力强行与配偶发生性行为,致对方不堪忍受。
    四、经济暴力 对另一半实行经济控制。
    五、冷暴力 一方对另一方漠不关心、不理不睬、不过性生活、不做家务等。 家暴离婚可以搜集的证据:
    1、家暴后对方写下的悔过书;
    2、向妇联等机构投诉的证据或者是居委会等部门进行调解的证据;
    3、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伤检介绍信;
    4、到医院就诊的诊断证明书及鉴定书;
    5、留存被打后的照片、录影等资料;
    6、如果有目击证人的,还可以劝说证人出庭作证或提取证人证言。 遭遇家暴后,不需要对方同意也能离婚。到法院以遭受家暴为由起诉离婚,并提交相关的证据证明家暴行为,经法院审理认定后会判决离婚,在起诉离婚的同时还能请求对方支付损害赔偿金。
  • 家庭暴力起诉离婚所需要的证据
    这里所讲的证据主要是指,家庭暴力证据、结婚证、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财产方面的证据,包括房产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拿着之前准备好的起诉状2份、证据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双方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地所在的法院起诉离婚,到立案庭办理相关手续。
    四、立案庭审查是否受理该家庭暴力起诉离婚案件,并交纳诉讼费用,回家等通知。
    五、法院受理了该家庭暴力起诉离婚案件后,将在法定的时间内向对方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
    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六、离婚调解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所以如果对方同意离婚,法院会组织双方进行离婚调解,也可能是在庭前组织调解也可能是在开庭时首先问双方是否愿意调解。
    调解成功的,发民事调解书。如果不同意离婚或者调解不成功的将继续开庭。
    七、开庭时,双方都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代理人,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诉讼请求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对有关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做出判决。
    这时,法院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决不予离婚。一般对于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又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离婚。
  • 那么家庭暴力的类型有哪些,起诉离婚可能性有多大呢?  家庭暴力分为四种类型,分别是家庭暴力包括身体暴力、性暴力、精神暴力和经济控制四种类型。  
    1.身体暴力是加害人通过殴打或捆绑受害人、或限制受害人人身自由等使受害人产生恐惧的行为;  
    2.性暴力是加害人强迫受害人以其感到屈辱、恐惧、抵触的方式接受性行为,或残害受害人性器官等性侵犯行为;  
    3.精神暴力是加害人以侮辱、谩骂、或者不予理睬、不给治病、不肯离婚等手段对受害人进行精神折磨,使受害人产生屈辱、恐惧、无价值感等作为或不作为行为;  
    4.经济控制是加害人通过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收支状况的严格控制,摧毁受害人自尊心、自信心和自我价值感,以达到控制受害人的目的。  那么,如果遭遇家庭暴力起诉离婚可能性有多大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一条规定:“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所以在遭遇家庭暴力时,一定要报警,构成伤害的,一定要在公机关指定的医院做鉴定,保留证据。  如果确有证据是家庭暴力的,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一般会支持离婚请求。
  • 你好,可以协议离婚,协商不成,起诉离婚。婚姻法确立了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分析判断。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可以选择随母生活的。
    根据《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婚姻法》第32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
    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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