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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和我丈夫感情不合想离婚。丈夫家条?件比我好,我儿子八岁了能判给我吗?孩子从?小被我带大的??离婚。丈夫家条件比我好,我儿子八岁了能判?给我吗?孩子从小被我带大的。婚后买个门市?楼,有贷款,离婚后我用还贷款吗?房子写的?我丈夫名字。

离婚 2019-01-07 06:3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夫妻双方感情完全破裂的情况可以协议离婚,协商一致的可到双方任何一方户籍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律师可以协助制作离婚协议);协议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对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经常居住地证明一般为一年以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也可以在居委会开具居住证明。有子女需要解决抚养问题的,两岁以内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十岁以上的孩子会考虑孩子自己的意愿,除此以外,法官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居住环境,教育背景,身体状况等等认定谁更适合抚养小孩。
    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
  •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根据司法实践,可分为如下几种情况: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2、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
    3、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4、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
    5、夫妻离婚后,非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抚养费标准

  • 1、婚前首付款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若离婚首付款不需分割给对方;
    2、婚后还贷款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若离婚,要房子的一方,须按婚内还贷总金额补偿50%现金给对方;
    3、房产证只登记一方一人名字,则房子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但一方须将婚内还贷款的一半补偿现金给女方;
    4、若房子登记为夫妻两人名字,则房子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夫与妻各占50%产权权益,含房子增值相应利益。

  • 1、离婚是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本地),也可以诉讼离婚(异地)。
    2、婚前财产归个人,婚后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均分。但是如果对方有过错(比如出轨、家暴、虐待等),分割共同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甚至不分,并可以要求过错方损害赔偿。
    3、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按月收入的一定比例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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