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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因故意伤害被判十个月。缓刑一年两个月。现在又致人轻伤害。已经取得对方谅解大概会判多久?

刑事辩护 2018-07-14 17: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应承担刑事责任。
      
    2、在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并取得谅解后,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并不表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现在应该是由公安机关决定予以取保候审,以后仍然是要癖好判刑的,但可以争取缓刑。
      当然,如果公安机关已经撤销刑事立案的,以后就不会再被追究刑事责任。
  • 理论上可以缓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因此构成轻伤害的判刑的量刑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即使累犯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
  • 依据我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案可能构成重伤,民事赔偿方面也要根据伤残的等级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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