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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时间,我的妻子去总部参加年度会议,接受优秀员工的奖励。在返回公司的路上,她被一辆环卫车的后轮拖到她的电动自行车上,左脚脚板骨折。她住院已经两个月了,不能走路了。交警大队认识到另一方负有全部责任。他们自己的公司也报告说,工伤保险已经通过。现在对方的保险公司和单位已经多次来讨论赔偿问题,我们应该赔偿哪些费用?具体标准是什么?非常感谢。

交通事故 2022-07-26 11:0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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