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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公司和我未签合同也未交社保三个月了。节假日加班只给一百块补贴。我打算辞职可以告公司吗,能得到什么样的赔偿。公司和我未签合同也未交社保三个月了。节假日加班只给一百块补贴。我打算辞职可以告公司吗

合同纠纷 2019-02-15 04:3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支付不低于150%的报酬。休息日(一般指双休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99%的报酬
  • 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在离职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而单位没有缴纳社保,也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的。
    单位和员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单位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的。如果超过一年未签订合同,那么默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未签订劳动合同能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时间为入职后的一年内。劳动仲裁的受理也是有时效性的,在受理以前一年内的劳动争议。所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时间应该为入职后一年内与仲裁受理的前一年内的重合部分。
  • 《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有合法休假的权利,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点:
    1,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4小时。
    2,保证劳动者每周最少休息一天。
    3,法定假日应当休假。
    4,休假日工作报酬:

    (一)安排加班的,支付不少于150%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不休息又不补休的,支付不少于200%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不休息的,支付不少于300%的工资报酬。
    5,工作时间延长的,需要经过与工会和劳动者的协商。
  •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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