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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的房子直接过户给孙子后属于孙子孙媳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 2018-12-31 10:0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
    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

  • 1、在我国,继承的种类通常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继承人都必须是法律规定的继承人,不能为其他的个人或者集体。法定继承是指,直接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财产分配原则进行的一种继承,也是在日常生活中最基本、最常见的一种继承方式。遗嘱继承是指,按照遗嘱人生前所立的遗嘱确立遗产的继承人及遗产处理的一种继承方式。
    2、房产赠与,是指房屋所有人将房屋所有权无偿赠给他人的行为。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受赠房屋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书面证件,到房地产管理机构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后,房产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受赠人也只有经办理登记手续后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3、还有一种特殊的赠与形式,即遗赠。遗赠是指自然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与国家、社会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遗赠是赠与的一种特殊形式,接受赠与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组织。
  • 在同居期间父母为我买的房子是否属于共有财产:同居期间双方之间不具有夫妻间的权利与义务也谈不上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属于你的个人财产,除非房产证是双方名字。注意以下三点:
    1、没有领结婚证,属于同居关系;
    2、同居期间,父母为你买的房子,属于对你个人的赠与,不属于共同财产;
    3、如果对方有证据证明对房子有出资,可以要求返还。
  • 如果您决定离婚了,那么离婚就可能涉及需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1、婚姻是否解除;
    2、子女由谁抚养;
    3、抚养费如何负担;
    4、子女探望的方式和时间如何确定;
    5、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共同债务如何分担。离婚诉讼是一个很繁琐的法律问题,涉及问题多,有些证据的搜集需要律师的指导。建议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或不愿意协商,可以起诉到法院离婚,如果自己觉得可以解决,就不需要委托律师。如果觉得不熟悉法律及其程序,就委托律师解决。所需材料:协议离婚的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到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起诉离婚的携带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等其他证据到法院起诉。 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如果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婚内财产分割: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可以要求分割共同财产: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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