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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和你商量一下。我们公司每月7号发工资。我8月13日上班,试用期是三个月。我原以为11月份我会成为一名正式员工,但财务部告诉我11月份我仍能拿到试用期的工资。据说7号以后,我不能按一个月计算,只能支付试用期的工资。这是公司的规定,我很沮丧。请问,从法律角度来看,这样支付工资合理吗?

劳动纠纷 2022-07-27 18:0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员工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必须在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期支付工资的。同时,试用期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 试用期工资应当由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劳动者当月的实际工作天数来按月结算。单位发给劳动者的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或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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