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朋友在合肥被骗入传销团体,朋友跑回南昌,现在在南昌抓到了诈骗人,但是报案后派出所说犯案在合肥,需要合肥立案,这边才配合,否则没有直接证据报案无效,请问我们要怎么处理,派出所是不是多久放人朋友在合肥被骗入传销团体,否则没有直接证据报案无效,请问我们要怎么处理,是不是多久放人

刑事辩护 2019-02-11 09:4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符合立案条件,侦查机关必须立案。我国法律没有规定报案后立案答复时间。《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 1、被骗2000元不构成诈骗罪,诈骗罪的起刑点是三千元,诈骗两千元属于治安案件;  
    2、法律依据:  1)《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2)《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 传销是违法行为,组织领导人员涉嫌刑事犯罪,建议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追究相关嫌疑人刑事责任。。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自己的损失,至于能要回来多少,要由法官综合全案来判断,建议委托律师详细咨询。
    需要的证据材料主要就是互相的经济往来凭证,如果有可能,可以对其平时的会以、培训等内容录音录像,都是有利的证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一、被传销骗走的钱,基本上是拿不回的。如果公安机关打掉了这个传销组织,追回一部分钱,可能多少能拿回一点的。
    二、发现传销组织应及时报警,并注意保护自己的人身以及财产安全。
      
    1、传销行为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一般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2、我国刑法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领导传销罪是我国刑法规定的罪名之一,是国家打击对象。
      
    3、公安接到报警后应及时进行侦查,解救被害人,追究组织、领导者的责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昌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