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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有一套拆迁安置房,现己有三证,是否能在银行办理抵押贷款。

银行 2019-01-08 13:2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对于拆迁安置房可不可以申请抵押贷款的问题,关键还要看您是否拥有房屋产权证。如果您所拥有的拆迁安置房已经取得了房屋产权证,并且没有对其限制对外出售,又或者是限制对外转让期限已过,是可以申请抵押贷款的。
    拆迁安置房,在分配给具体的被征收人手中后,符合具体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是可以进行正常的抵押流转的。但是有的安置房会不能直接取得相关证件,建议去办理公证手续,然后再办理房屋、土地抵押。
  • 房屋抵押贷款,一共是两个相关方,一个是业主,一个是银行,能不找中介机构还是不要找的比较好,去银行可以直接办理抵押贷款。如果非要找中介机构的话,那么就需要注意自己的一些有效证件不要交到对方手里,尤其是房产证原件和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中介费该给多少是中介费的事情,等对方带你到银行办理的时候再带齐所以的有效证件在银行正规办理,就这些,如果非要你交出原价什么的,最好让中介方的老板开据证明和赔偿措施等记录在协议上,并由双方签字按手印。
  • 安置房有两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埔江两岸进行的世博动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安置房主要有几种情况,如果拆迁前这房子就是业主自有房,安置房办出的产权证也是业主的,拿到产权证后就可以交易,但除了正常的房屋交易税外,还需要交纳一份土地出让金。对于没有产权证房屋就出售,按照《房地产管理办法》视为非法,但土地房产局不参与裁定。
    如果拆迁前这房子是公房,住户是租住的,该房就不能转让;如果是公房,业主已向单位购买,而且安置房的产权证上是业主本人名字,就可以转让,但也需要额外交纳土地出让金。
  •  拆迁安置房合同不能做银行抵押贷款的。
      房产证是房屋产权登记的合法凭据,只有拆迁安置房合同,没有办理产权登记是不能在银行抵押贷款的。
      办理银行贷款的资料有:
    (1)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军人证件、户口簿、暂住证等);
    (2)配偶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军人证件、户口簿、暂住证等);
    (3)收入证明(银行指定格式)及收入流水;
    (4)婚姻证明(结婚证、单身证明、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
    (5)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学历证明(大专以上提供)
    (7)房屋产权证
    (8)贷款用途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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