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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已经领结婚证了的,宝宝7个月戒奶后我就出来深圳上班,现在孩子一岁大,我是女方在商场上班到现在半年不到,月薪3千,男方月薪5千5??,若现在判离婚了,我的胜算大吗?

若我男方不同意离婚,我坚持一定要离婚呢,我应该怎么做,我俩双方早已感情破裂,我想向法院提出离婚,在孩子的抚养权上?我是女方占多少优势呢?

需要掌握些什么跟他感情分裂的证据吗?

离婚 2019-01-08 06:1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抚养权变更: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你好,哺乳期间女方可以提出离婚,男方则不可以。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不是仅根据经济状况来判决的。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
    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望采纳。
  • 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合分居两年以上的,可以做为离婚的条件。财产有约定的按约定,没约定的,婚后的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是共同分割的。如果男方不同意的话,第一次法院一般不会判离的。
    如果男方同意的话,夫妻共同财产为一人一半。如果一方过错,另一方可以适当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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